|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配件知识 | 配件报价 | 业界动态 | 公司图册 | 汽配商城 | 供求信息 | 人才 | 商务知识 | 行业展会 | 留言反馈 |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汽配网 >> 商务知识 >> 法律法规 >> 商务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商务
更多内容
新开工项目实施管理联动投资调控趋严           ★★★
新开工项目实施管理联动投资调控趋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9 17:16:57
通知提出,要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以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态势。同时,明令各类投资项目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程序,方能开工建设。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会一直进行下去,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依然会是调控的重点。如果11月份投资继续保持高增长势头,不排除政府会对非法开工项目进行清查。
  节能要求首次列入开工条件
  通知在投资项目开工条件中,首次提出新开工项目必须完成节能评估和审查,并在城乡规划、用地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严格规范。
  张汉亚表示,通知中列出的条件表明,今后在对投资项目审批时,规划、土地以及环境等方面的指标要求将更加严格。他认为,措施有利于提高各地管理部门的控制能力和效率,确保对新开工项目的依法审批。
  根据通知,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同时,实行项目公告制度,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需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
  对于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按照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区别对待。
  对未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的项目,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或核准。对于未履行备案手续或者未予备案的项目,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应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将有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同时,对未按规定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许可、环评审批、用地管理等相关文件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规范管理新规已上报国务院
  “此次通知的出台,主要还是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高的态势,防止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张汉亚认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新开工项目191086个,同比增加22518个;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66704亿元,同比增长26.5%。
  事实上,有关部门一直致力于通过控制新开工项目来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去年以来,国务院派出督察组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清查。今年4月召开的国务院第174次常务会议则提出:严把新上项目的市场准入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同时要求国家发改委和环保总局要抓紧出台新开工项目管理办法。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已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起草了《关于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并上报国务院。此次通知中的要求,也包含了规定中的部分内容。
商务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商务:

  • 下一个商务: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工程机械配件销售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工程机械配件网 版权所有:云南昆明远拓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请点这里!
    联系地址:云南昆明市大树营市政二期
    业务热线:0871-3321195 13888861994 (徐先生)
    业务传真:0871-3321195
    信息产业部备案
    *ICP备565463657号